“医师定期考核”服务指南
来源: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11-15 14:38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医师定期考核

二、适用范围:市本级

三、受理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四、审批机构:市卫生健康委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

地址:承德市石油南路

时间:省医师协会统一安排考试

六、设立依据:《河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

七、审批条件:

(一)类别: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口腔、公共卫生。

(二)目前主执业机构在我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八、申报材料:

(一)上传个人近期电子照片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上传相关材料,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且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需上传市级获奖证书;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且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记录的需上传执业满12年证明;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记录的需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照片;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上传相关材料,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

1.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上传合格证明;

2.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需上传考试合格证明;

3.从执业助理晋升为执业医师或专科医师试点考核需上传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考核合格证明。

九、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无。

(二)承诺时限:具体参考考试安排

十、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无,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二)网上申报:医师服务手机APP

十一、办理流程:

(一)医师个人:医师通过医师服务手机APP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进行自我评价和选择考核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文和业务水平测评,如果满足免考人文水平测评条件的,在通过人文水平测评后,可在医师服务手机APP上传对应的免考材料。

(二)卫生机构:通过医师定期考核系统给本单位医师进行考核报名,审核医师提交的个人信息、选择的考核程序及免考业务水平测评材料,将信息提交到所属考核机构。

(三)考核机构:审核辖区内卫生机构提交的信息,上传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及时通过考核系统进行驳回并附原因。

十二、特别程序及时限:无。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四、证照情况:《医师定期考核合格防伪贴》

十五、结果收到:无。

十六、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市卫生健康委执业注册办公室。

(二)电话咨询:0314-2150305

(三)网上咨询:无。

十七、监督投诉方式:

(一)现场监督投诉: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室

(二)电话监督投诉:12320

(三)网上监督投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