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隆化县医院评审评价结果的公示
来源: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12-01 09:16浏览次数:
根据隆化县医院的申请,依据《河北省医院评审管理办法》,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按照《河北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4年版)》,对隆化县医院进行了全面评审评价。根据评审结果,按照相关程序,拟确定该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7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映。
公示电话:0314-2073889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