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核心指标持续改善
来源:健康报网2021-08-26 09:05浏览次数:

  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分别从1949年以前的1500/10万和200‰,下降至2020年的16.9/10万和5.4‰,超前完成联合国面向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中降低母婴死亡率的具体指标,位居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前列;5~19岁儿童青少年总死亡率从1953—1964年的366/10万下降至2016年的27.2/10万;产前保健、住院分娩、产后访视、新生儿筛查、计划免疫和儿童健康管理等基本妇幼卫生服务覆盖率达90%……

  日前,《柳叶刀》在线发表《柳叶刀中国女性生殖、孕产妇、新生儿、儿童和青少年健康特邀重大报告》,一组组数据诉说着我国妇幼健康事业的如歌征程,提振着妇幼人的如虹士气。

  若干妇幼健康核心指标持续改善的同时,妇幼健康便民服务亦深入开展。从待产、分娩到产后康复,新手妈妈在产科一体化病房里安然度过;得益于“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少儿)、母子健康手册等可掌上办理,再不必大费周折。

  回望百年路,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对于妇女解放道路的探索就此发端,对于妇幼健康事业的实践展开全新篇章。

  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为推动中国妇女解放指明方向。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第48条中宣告: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

  新中国成立后,举国上下百废待兴,我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接入快轨。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成立,内设妇幼卫生局,地方各级卫生部门内设妇幼卫生处(科),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妇幼健康行政管理体系。1950年8月20日至23日,第一次全国妇幼卫生座谈会召开。自此,我国相继对妇女两病、子宫脱垂、小儿四病、佝偻病等进行普查和防治。

  改革开放的浪潮助推着我国妇幼健康事业奔涌向前。20世纪90年代,我国制定和实施《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形成“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母婴保健工作方针,标志着妇幼健康工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2000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财政部和原卫生部联合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2012年10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中国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标志着我国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提至新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妇幼健康事业迎来新的历史时期。2016年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强调,关注和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此后,我国不断健全妇幼健康制度体系,将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和重点政策措施纳入各级政府考核目标。截至目前,全国建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3070个,省级和地市级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覆盖率达90%。截至2020年年底,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已实现贫困地区全覆盖,农村6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由2015年的11.3%降至2020年的5.8%;2020年,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1.8%,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病种范围逐步扩大;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妇幼健康关乎每一个家庭,更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顺应新形势下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我国正向实现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