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处罚公示(十九)
来源: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09-23 16:18浏览次数:
序号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案由执法类别执法结论处罚决定下达时间
1承德市卫健委高新区旺码快捷宾馆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2022.9.19
2承德市卫健委双桥区丹威美发店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服务行业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200元2022.9.19
3承德市卫健委双桥区马丁美发店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服务行业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200元2022.9.19
4承德市卫健委承德玥莱美医疗美容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2022.9.21
5承德市卫健委承德市永和祥洗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服务行业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200元2022.9.21
6承德市卫健委承德市华烨物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案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2022.9.22
7承德市卫健委 承德崇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5002022.9.22
8承德市卫健委承德市会龙大厦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500202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