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医院自评结果及评审申请,我委与省中医药管理局申请同意,于2023年8月20至8月27日,在省中医药管理局选派4名省级专家指导下,我市抽调市级专家18名,分别对承德县、宽城县、隆化县、平泉县、丰宁县、围场县、兴隆县7家公立中医院进行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认为上述7家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德市卫健委实名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承德市双桥区石油南路卫生健康委,邮编067000。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