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机关 | 执法对象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结论 | 处罚决定下达时间 |
1 |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承德喜莱佳酒店有限公司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行政处罚 |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3/8/1 |
2 |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承德名都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行政处罚 | 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 | 2023/8/1 |
3 |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承德百乐优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翠桥分公司 |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行政处罚 | 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 | 2023/8/1 |
4 |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承德曲车由口腔门诊部 | 未按规定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 行政处罚 | 警告 | 202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