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导则》提出,通过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让更多群众享受“家门口”的优质普惠公共服务;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不少于30平方米。
《导则》提出,服务设施建设要重点满足“一老一幼”需求,兼顾全龄人群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先设置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和社区助餐等功能。提供养老服务功能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养老服务功能布置在二层及以上时,应设置无障碍电梯;生活照护用房可内设无障碍卫生间和助浴间,其地面应满足易清洗和防滑的要求。提供婴幼儿托育服务功能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婴幼儿生活单元及其他活动用房重点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保护婴幼儿安全;儿童托管功能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下,且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在健康服务方面,《导则》明确,可选择提供家庭医生诊疗、便民就医、健康咨询、安全用药宣传等服务,满足居民对常见病、慢性病的日常诊治需求;鼓励地方为残疾人提供爱心助残和康复照护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自动售药机,提供24小时药事服务,满足居民家庭常用药品、夜间紧急用药需求,可提供康复辅具适配与租赁服务空间。
在体育健身服务方面,《导则》提出,在保障建筑屋顶荷载承重能力及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部分活动场地可利用建筑屋顶或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