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实施意见》(冀卫老龄函〔2023〕5号)和《市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承德市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卫发〔2023〕89号)要求,按照单位申报,县级初审推荐,市级审核的程序,遴选出2024年拟新增5家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9日(公示五天),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方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或超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阳
电 话:0314-2071037(传真同号)
电子邮箱:wjwlljkk@chengde.gov.cn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2024年拟新增5家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在县(市、区) |
1 | 承德热河中医医院 | 双桥区 |
2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中心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3 | 滦平县红旗中心卫生院 | 滦平县 |
4 | 宽城满族自治县鹤鑫巢养老服务中心 | 宽城满族自治县 |
5 | 平泉市中医院 | 平泉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