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发布
来源:健康报2025-01-10 11:44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标准》有医师版、护士版两个版本,包括基本资格要求、基本素质要求、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要求、基本技能要求等4个方面内容。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文件解读称,取得助产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师和护士(以下分别简称产科医师和助产士)共同承担着安全助产的重要职责,但在具体职责任务方面略有差别。产科医师可在医疗机构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助产技术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执业资质的护士,取得助产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后可独立实施正常经阴道分娩助产、必要的会阴侧切助产与缝合术,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妇产科医师指导下可实施与其能力水平相适应的其他助产技术。根据产科医师和助产士职责特点,《标准》分别制订医师版和护士版,以便更好引导其针对性加强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