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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一、承德市中心医院(承德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综合医疗、护理与健康保健服务。承担着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和援外医疗队以及外事医疗任务;负责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及实习,做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及健康教育,开展健康养老服务。

     

    二、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试中心。负责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自学考试报名与管理;负责市直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初、中级职称(计算机、外语)的报名工作;负责全市医师、护士资格考试的报名、笔试、实践技能考试等各项考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三、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市卫生项目的进度、执行质量、资金落实及管理情况进行监测和绩效评估;指导各级卫生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管机构的项目实施及管理工作;协调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项目具体执行和管理。

     

    四、承德市干部保健服务中心。负责拟定本市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办法;负责市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要来宾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配合省保健局做好中央首长在承期间医疗保健工作。

     

    五、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评价指导中心。负责医院评审评价技术指导,协助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和监测分析,负责医疗机构运行监测评估,负责卫生健康各类培训及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六、承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负责编制全市年度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组织实施避孕药具储存、调拨及免费发放工作;负责对全市计划生育保健用品市场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指导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站相关工作。

     

    七、承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承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12356阳光热线,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应急事件的投诉与举报;向社会公众提供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咨询。

     

    八、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指导工作;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负责卫生健康科学普及 、宣传品制作和发放工作。

     

    九、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德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技术支持、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支持与应用研究指导。负责全市疫情信息收集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为公共场所、供水单位、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相关现场验收和放射诊疗、医疗机构设置实地勘验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职能。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设计算机信息化平台并负责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网络建设、安全与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医学学术交流和管理工作;开展相关卫生政策理论研究;负责全市医学技术鉴定工作;负责承德医药卫生学协会组织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河北医学》杂志编辑管理工作。

     

    十一、承德市中医院。承担全市的中医医疗诊治工作;负责中医药的科研、教学、临床教学及实习工作;负责全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基层中医院的临床诊治工作, 开展养老服务、培训。

     

    十二、承德市妇幼保健院(承德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科学研究、适宜技术推广、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十三、承德市口腔医院。承担全市口腔医疗和口腔保健任务;负责口腔医学教学与研究工作;负责口腔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在全市定期开展口腔卫生和口腔疾病的普查。

     

    十四、承德市第三医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负责常见肿瘤患者诊治与康复治疗;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承担全市各类(甲、乙、丙类)传染病人的救治和防治工作;配合政府应对大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负责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养老服务、培训。

     

    十五、承德市儿童医院。负责为全市儿童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承担医学教学、科研、预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医学院校学生临床实习工作。

     

    十六、承德市康养医院。开展医疗诊治与护理保健工作,提供康复医疗、健康管理、中医调理、养老照护等服务,为社会福利机构的康复医疗、特殊教育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服务,为智力障碍、精神障碍、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托养服务。承担医学教学、科研、预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及医学院校学生临床实习等工作。

     

    十七、承德市中心血站。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无偿献血采集及供应,负责供血区域范围内储血的质量控制与评价,并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输血技术指导和培训。